8歲男童疑遭菲傭非禮逼性交 性教育堂後告知家人揭發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2/02 14:39

最後更新: 2016/02/02 23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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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在灣仔法院開審。(相片來源:經濟日報資料室)

現年13歲男童疑於8歲及10歲期間,多次遭45歲女菲傭非禮及逼令性交,涉案女菲傭被控3項非禮罪,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。男童向警方透露,約於三年級暑假某日,遭被告非禮及逼他性交。事主直至小六上性教育堂後才意識發生何事,升中放榜當日才告知家人揭發事件。

涉案女菲傭否認3項非禮罪,事發於2011年7月日至2013年3月26日,當時男童8歲及10歲,事件均發生於僱主住所內。法官頒令禁止傳媒披露被告及事主身分。

控方於庭上播放警方與男童的錄影會面片段,男童供稱,約於三年班暑假,即11年7月某日,他起床後被告突然很生氣地向他謂「我以後都唔湊你」,他覺得很害怕,並叫對方不要走,被告隨即叫他入被告睡房及橫躺在床上,脫去其褲子,關上窗及窗簾,再脫去自己的褲子,站在床邊並開始摸他下體約5分鐘,其後又依偎在男童身上,男童指自己當時沒有任何動作,他當時覺得「好驚,唔知點做好」。

男童又指被告其後兩次對他做出相同行為,其中一次的地點為廁所,被告著他坐在廁所板上,再故技重施非禮他,男童其後又指被告差不多每個星期待家中無人時,都會非禮他,但因次數太多而記不起相關細節。

男童又指當時仍不太清楚發生何事,直到他六年級上性教育堂才知道發生什麼事,但一度不敢向父母透露,直至他升中放榜當日才向父母及胞姐透露而揭發事件。

男童又於辯方盤問下指,被告於他4歲時受聘,於他10歲離職,男童的父親為警察,雖然男童知道被告對自己做了很錯的事,但他當時「驚佢(被告)唔再幫我哋,所以我無講出嚟」,辯方則指男童所有的指控皆為捏造,男童否認。男童完成作供,案件下午繼續。